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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路南侧新建水泥道路工程(二次)已由临西县行政审批局以临行审招核字{20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临西县县城辽河路南侧
2.3建设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砼路面新建。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招标估算额:470435.33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项目。3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4.良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是******)、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自行查询;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10 00:00至2020-07-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30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临西县泰山东路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五号楼A座七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6001 |
联系人: |
徐振超 |
联系人: | 杜工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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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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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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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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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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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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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3 |